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N1级通用航空导航设备投产开放和撤除实行许可管理,特殊开放和定期开放实行备案管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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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