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建立农用薄膜市场监管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农用薄膜质量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