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初试

第三十五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博物馆、药学、中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医学技术、针灸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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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