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报名

第二十三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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