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的管理工作,对境外合作方、数量和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题材实施调控。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的具体管理工作。
- 制定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的管理工作,对境外合作方、数量和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题材实施调控。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的具体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