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完成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报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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