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协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章 协调程序

第十一条

拟参加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的经营者,必须向有关商会申报项目。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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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协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