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 第八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八十一条第八章 附则第八十一条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