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 第七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七十五条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第七十五条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公开规定,逐步向社会公开违规经营投资核查处理情况和有关整改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