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 第六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六十九条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第六十九条国资委根据核查工作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形成处理决定,送达有关企业及被处理人,并对有关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