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第五十七条对受理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必要的初步核实工作。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