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责任认定

第二十九条

中央企业未按规定和有关工作职责要求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的,对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比照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责任认定。

制定机关
国资委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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