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必须加强事先调查研究、过程监督检查和事后评估评价,坚持做到充分论证、严格把关、依法审批、科学决策。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