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工委行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第三章 申请和受理

第十条

行政审批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人可以通过送交、邮寄、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但涉及国家秘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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