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九十八条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九十八条
根据海洋石油作业的特点,作业者和承包者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作业者和承包者的基本情况、危险特性、可以利用的应急救援设备;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划分、通讯联络; (三)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信息处理、应急状态中止、后续恢复等处置程序; (四)应急演习与训练。
- 制定机关
- 应急管理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应急管理
根据海洋石油作业的特点,作业者和承包者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作业者和承包者的基本情况、危险特性、可以利用的应急救援设备;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划分、通讯联络; (三)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信息处理、应急状态中止、后续恢复等处置程序; (四)应急演习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