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七十八条

第三章 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 / 第八节 危险物品管理

第七十八条

危险物品的运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并有专人押运; (二)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三)符合有关运输手续,有明显的危险物品运输标识。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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