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三章 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 / 第三节 租用直升机管理第四十七条作业者或者承包者及直升机所属公司,应当通过协商制订飞行条件与应急飞行、乘机安全、载物安全和飞行故障、飞行事故报告等制度。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