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 / 第三节 租用直升机管理

第四十五条

直升机在飞行作业中必须配有2名驾驶员,并指定其中1人为责任机长;由中外籍驾驶员合作驾驶的直升机,2名驾驶员应当有相应的语言技能水平,能够直接交流对话。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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