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四十二条
第三章 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 / 第三节 租用直升机管理
第四十二条
直升机应当配备下列应急救助设备: (一)直升机应急浮筒; (二)携带可以供机上所有人员使用的海上救生衣(在水温低于10°C的海域应当配备保温救生服)、救生筏及救生包,并备有可以供直升机使用的救生绞车; (三)直升机两侧有能够投弃的舱门或者具备足够的紧急逃生舱口。
- 制定机关
- 应急管理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 / 第三节 租用直升机管理
直升机应当配备下列应急救助设备: (一)直升机应急浮筒; (二)携带可以供机上所有人员使用的海上救生衣(在水温低于10°C的海域应当配备保温救生服)、救生筏及救生包,并备有可以供直升机使用的救生绞车; (三)直升机两侧有能够投弃的舱门或者具备足够的紧急逃生舱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