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百零八条

第六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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