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