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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