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预审意见是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必备文件。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