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和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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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