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6月29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1.内河船舶船员水上服务资历要求.doc
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2号).pdf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附则
本规则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0年6月29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1.内河船舶船员水上服务资历要求.doc
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