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适任考试

第二十九条

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理论考试应当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试内容,重点对内河船舶船员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进行测试。

实际操作考试应当通过对相应船舶、模拟器或者其他设备的操作等方式,对内河船舶船员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操作及应急等能力进行技能测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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