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五条新建、改建公路时,有经批准设置的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将其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一并列入工程预算,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