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三条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其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数据交换标准,并满足远程查询证照和违法记录信息、站内执法信息化以及部、省、站三级联网管理的需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