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条
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除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选址优先考虑公路网的关键节点; (二)尽量选择视线开阔,用水、用电方便,生活便利的地点; (三)以港湾式的建设方式为主,因客观条件限制,确需远离公路主线建设的,应当修建连接公路主线与检测站区的辅道; (四)统筹考虑公路网运行监测、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等因素,充分利用公路沿线现有设施、设备、人力、信息等资源,增强检测站的综合功能,降低运行成本。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