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23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公布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