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纤维制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