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六条商务部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执行等由案件所涉及的业务部门作为承办机构负责。 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当及时立案,并向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立案后,承办机构应及时展开调查。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