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责任约谈形式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多家中央企业存在同类问题或约谈事项涉及多家中央企业的,可以开展集体约谈。

制定机关
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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