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的通知第六条第六条责任约谈形式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多家中央企业存在同类问题或约谈事项涉及多家中央企业的,可以开展集体约谈。制定机关国资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