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
第六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九十五条
拟任人曾任金融机构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人在提交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时,还应当提交该拟任人的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拟任人曾任金融机构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人在提交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时,还应当提交该拟任人的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