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 / 第一节 法人机构设立
第九条
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二)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三)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五)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 / 第一节 法人机构设立
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二)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三)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 (五)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