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六十九条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 第三节 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第六十九条
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由银保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城市商业银行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由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