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四十五条

中资商业银行变更组织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变更组织形式,由银保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城市商业银行变更组织形式,由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并初步审查,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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