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三十七条

法人机构变更包括:变更名称,变更股权,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变更住所,变更组织形式,存续分立、新设分立、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等。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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