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 / 第二节 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第三十二条

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须经收购和开业两个阶段。收购审批和开业核准的程序同中资商业银行设立分行或支行的筹建审批和开业核准的程序。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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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