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程序第九条涉外项目必须由中国政府指定的外贸公司组织相关事宜,涉外项目的合同必须经国防科工委批准后方能生效。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