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七条

国防科工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对申请的项目组织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颁发许可证;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颁发许可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及相关部门。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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