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对民用航天发射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审查、批准和监督民用航天发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