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凡从事民用航天发射项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审查批准,经审查合格取得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民用航天发射项目。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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