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三条国防科工委将不定期监督检查已批准项目的实施情况,其授权的公务人员有权现场检查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活动。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