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第十五条因许可证持有人管理不善无力完成的项目,由国防科工委注销该项目许可证。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