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许可证仅限于批准的项目使用,该项目结束后,许可证自动失效。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