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提供服务)或者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通过有奖销售、价格、免费试用等方式开展促销,应当遵守本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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