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第三章 有奖销售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经营者以非现金形式的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作为奖品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计算其金额。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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