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促销行为一般规范

第十条

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 国家对禁止用于促销活动的商品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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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