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公司投资者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合同、章程自审批机关变更或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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